影让点头,“不错,我曾经与他有十年之约,眼见就要到期了。我风闻他出现在了高原北部,所以我急于跟他相见,免得他又跑了。”
突然天夕说道:“我可以让我们在一夜之间到达索丽斯皇城”他的金织长袍在夕阳下熠熠生辉。他看着影让有些哭笑不得的眼神,缓缓地说:“我是想帮你,信不信由你”
影让觉得这很荒谬,可是看天夕的表情却又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
暮色渐渐四合,影让找来了一些干柴,升起一堆篝火,裹起自己的衣服坐了下来。天夕还在弹琴,十只玉质的手指一齐在琴弦上跃动,这次的音律仿佛传遍了整个苍穹,引来无数飞鸟停息在两人面前。
不错,这一次的音律透出的不是以往那首“止杀”里的苍凉与肃杀,而是透着一股清新,一种对新生活的向往,好像坚冰渐渐融化一般,他的乐音中开始有了对朋友的认识,对友谊的珍视对生命的歌颂。
篝火映着乐师天夕那绝世的容颜,他只是闭着眼睛,专心致志地弹奏自己的乐曲。风卷起星火,四处飘散。
第二天,影让醒来时突然感到一阵寒意,甚至连手足都有点僵直了。杀手此时简直以为自己看错了,昨天的平原变成了冰原,白茫茫一片到处覆盖着冰雪。而不远处的风雪中隐隐显出一座大城的城郭来。
这里确确实实是索丽斯皇城外的冰原。突然一阵可怕地咳嗽声传来。
天夕此时依着一棵树站立着,这咳嗽正是他发出的。“你,你醒来了”乐师的脸色很差,仿佛连捧住手中琴的力量都已经丧失了。
“这,这简直就是一个神迹啊”影让按耐住心中的激动,“天夕,一定是你,你是怎么做到的”天夕的嘴唇突然变得很苍白,向前栽倒在影让的怀中。
高原中部的苍月城北郊,树枝上的一只乌鸦扯着嗓门喊着,不一会就招来了一群乌鸦,呱呱地叫了起来。午后的阳光在中天照耀着,投进古朴的别墅内。“该死的乌鸦,睡觉都不让人好好睡”明枫嘟哝了一声,用力拉过一条地毯盖住身体,睡倒过去。
明枫一直睡到夕阳西下才醒来,伸了个懒腰,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睡在地板上也就算了,居然还滑稽地用地毯当毛毯。龙息掉落在不远的地方,明枫刚准备过去拾起,冷不丁仰面一跤。
剑客嘟哝着从水里站了起来,“我好像记得昨天晚上没有下雨,难道这屋子还漏雨”昨天,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明枫的瞳孔骤然收缩,面部的肌肉抽搐着,“为什么为什么,昨天晚上的事,我一点都不记得了”明枫失魂落魄地撞上楼却发现若絮的行李不见了,栓在屋后的小胖也不见了。
“若絮若絮”明枫强忍住泪水,“你为什么抛下我,为什么”他忧伤地说:“不是说好,等我伤好了一起上路吗”可是你为什么抛下我
明枫怏怏地回到客厅,若有所失地看着那张两人斗过无数次嘴的餐桌,他仿佛听到若絮在催促他做饭,她说饿了,她嫌没有荤菜,她不想吃粥明枫的眼圈渐渐红了。细数往事,历历在目。
若絮的声音从屋顶传来,虚无缥缈如同来自另一个世界。“枫,如果你还想见我,就到索丽斯来吧,我等你”万籁俱寂,只有余音,静静回荡在屋内。
第十八节: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二更
明枫默默地上路了,他写了一封长信寄给云澜城的双亲。信中简述了自己在苍月城的情况,为了避免父母担心,他绝口不提受伤一事,只是说在苍月城的剑客行会学艺。
而后他又提及到自己可能又要远行去索丽斯,正好这一年是索丽斯的剑客大会,他想去观礼。他嘱咐双亲不必牵挂,也不用回信,因为他一切都好。
明枫将信封投进邮筒,长舒了一口气,握住手中的带鞘的龙息剑,朝苍月城外走去。
七天后,理查德一路朝北离开了索风领主的地界,在他面前的是一座无人管理的大城,诡异而邪恶。这座城市的上空总笼罩着一团似云非云,似雾非雾的黑气。但却由一个霸气的名字,苍狼城。
明枫知道这是一座堕落的城市,也许会有危险,但是绕道走的话,要多走半个月的路程。银发剑客皱了皱剑眉,还是握住手中的剑超苍狼城的方向前进了。
剑客诧异到这里居然林立着如此之多的酒馆,一间挨着一间排列着,无论怎么看都看不到尽头。这是苍狼城给明枫的第一印象。
自从他受伤以来,就被医生嘱咐不能饮酒,伤好之后又碍着若絮的面,也只好偷偷摸摸躲起来呡上个几口,总之已经好久没有痛痛快快地喝酒了。他稍作迟疑,从贴身的口袋里摸出一枚金币,朝一间酒馆走去。
酒馆不大,却人满为患,酒后的污言秽语不绝于耳。明枫瞥见墙角有一张桌子上的人刚走,于是快步走了过去,将剑放在桌上。“来一瓶酒,一份熟牛肉。”
跑堂的伙计赶忙过来招呼,露着一脸谄媚的笑容:“您要多少钱的酒一个银币,还是五个银币牛肉我们这里没有,花生米行不行”
一个银币有这么便宜的酒吗那一定是疯狂掺水的那种喝起来淡的都不像水的酒明枫吐了一下舌头。“这样吧,你们最好的酒是什么”
“客,客官,,您的意思是要五十银币的那种酒”伙计顿时对面前这个少年产生了一丝敬畏,仿佛有一圈光环笼罩在他的头上,这是对金钱的最本质的膜拜,态度也顿时恭敬起来。
所有的酒客都停止了喧哗,除了几个醉汉还吐着醉语,喋喋不休。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直勾勾地朝明枫望去。只有明枫还浑然不知,随手玩弄着两根竹筷。
五十个银币,虽然贵了一点,不过他们也不至于惊讶成这样吧。难道都是穷疯了
没多久,一坛还带着新鲜泥土的酒被送上了餐桌,还有一大碟花生米。“这个是新挖出来的”这个酒坛本身就像是古董了。
伙计颤抖着嘴唇,哈着腰说:“这个是小的特地挖出来的,埋了二十年了都没有人喝得起的酒,居然被您老买下来了”
好在酒还是相当不错的。不到一刻钟,整张餐桌已经如同风卷残云一般只剩下杯盘狼藉。酒精滋润着明枫的面容,已经有一些发红了,他懒懒地说了声,“伙计,结账了”
伙计立马放下手中的活跑了过来。明枫很有派头地用两只手指夹出一枚钱币,放在桌上。只有一枚钱币,众多酒客却立马傻眼了,那一枚刻着双面花纹的通用金币,在昏暗的灯光下发出的淡淡金光灼烧着所有人的眼睛。
“啊,找不开”
明枫只觉得额上爬上两条黑线,这,这是什么鬼地方
“不用找钱了”一个胸前有虎头刺青的大汉蓦地站起,数十个帮凶手中拿着菜刀,铁棍,乃至镰刀扫帚气势汹汹地堵在酒馆门口。
那彪形大汉一章劈断了一张桌子,活动了一下手上的关节发出“咔咔”的响声,仿佛那是力量的象征“小白脸,你身上还有多少金币,一起交出来,我饶你条小命。”
明枫暗暗叫苦,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群人可不是太好对付。他故作镇定地收起桌上的金币,握住自己的剑说道:“就凭你们也想打劫我”话音刚落,他挥剑斩向一边的窗户。
原本想一剑劈碎木窗,纵身跳到街上,谁知龙息剑又掉链子,连砍了三四剑,剑剑如同敲金击石一般火星四溅,可这窗户楞是没有任何破损的迹象倒是匪徒已经围了上来,明枫只好回身与他们交手。
这群人在店内又是踢桌子又是摔板凳,早把客人连伙计一块吓跑了。明枫此时在人群中左冲右突却根本不能脱身。突然一个混混手握镰刀被龙息剑斩在手腕上,镰刀掉地了,手却只是紫